護航安居生活
近日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正式發(fā)布《城鎮(zhèn)房屋租賃合同(示范文本)》(以下簡稱示范文本),旨在將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中關于房屋租賃的相關規(guī)定轉化為房屋出租人、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時的風險前置防范,盤活存量房屋資源,實現房屋有序有效利用。
示范文本包含房屋租賃期限、租金及支付、租賃用途、能否轉租、裝飾裝修、維護修理等關鍵條款,為城鎮(zhèn)房屋租賃雙方提供了清晰、具體的合同范本。示范文本增加“特別提示”部分,對出租人身份、房屋權屬證明、承租人身份、租賃房屋用途的核驗以及房屋安全管理等容易引發(fā)糾紛的關鍵內容進行了重點提醒。此外,示范文本對承租人的優(yōu)先承租權、優(yōu)先購買權,對次承租人的代為清償權等重要術語進行了釋明,便于當事人理解使用。示范文本將通過平衡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,促進房屋租賃市場健康有序發(fā)展,為居民的安居生活保駕護航。
2021年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正式施行,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廢止。為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新要求,遏制實踐中惡意克扣押金、利用住房進行經營、維修責任推諉、隨意漲租違約、安全管理不實、房屋轉租亂象等城鎮(zhèn)房屋租賃亂象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對《租賃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—2000—0601)進行修訂,將原《租賃合同(示范文本)》細化為《城鎮(zhèn)房屋租賃合同(示范文本)》。
近日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正式發(fā)布《城鎮(zhèn)房屋租賃合同(示范文本)》(以下簡稱示范文本),旨在將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中關于房屋租賃的相關規(guī)定轉化為房屋出租人、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時的風險前置防范,盤活存量房屋資源,實現房屋有序有效利用。
示范文本包含房屋租賃期限、租金及支付、租賃用途、能否轉租、裝飾裝修、維護修理等關鍵條款,為城鎮(zhèn)房屋租賃雙方提供了清晰、具體的合同范本。示范文本增加“特別提示”部分,對出租人身份、房屋權屬證明、承租人身份、租賃房屋用途的核驗以及房屋安全管理等容易引發(fā)糾紛的關鍵內容進行了重點提醒。此外,示范文本對承租人的優(yōu)先承租權、優(yōu)先購買權,對次承租人的代為清償權等重要術語進行了釋明,便于當事人理解使用。示范文本將通過平衡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,促進房屋租賃市場健康有序發(fā)展,為居民的安居生活保駕護航。
2021年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正式施行,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廢止。為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新要求,遏制實踐中惡意克扣押金、利用住房進行經營、維修責任推諉、隨意漲租違約、安全管理不實、房屋轉租亂象等城鎮(zhèn)房屋租賃亂象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對《租賃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—2000—0601)進行修訂,將原《租賃合同(示范文本)》細化為《城鎮(zhèn)房屋租賃合同(示范文本)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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